劳动合同到期不想再续签了,还用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或提出申请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呀?请提供帮助!

劳动合同

  劳动者合同到期以后不续签,劳动者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劳动者也可以提前安排应聘新的工作。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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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1
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你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到期,法律没有规定公司是否应当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员工,公司愿意或不愿意续签订劳动合同就行了,即使没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该补偿。
第2个回答  2008-05-23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造成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均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26
合同到期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你不再续签,如果没有通知,你符合条件的话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到期不续签,可要求单位支付一定数额的代通知金。
你也可以提前30天通知单位不再续签,这样合同到期自然终止,你也可以提前安排应聘新的工作。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8-05-23
合同到期,公司会提早1个月通知你,他们是否想同你续订劳动合同,同时也征求你的意见是否愿意继续留在公司。那个时候公司愿意同你续签而你不愿意,可以提出来不续签。

无论是否合同到期,任何一方想解除劳动关系,都需要一个月的通知期。公司解雇你的话,还会产生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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