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员?

一个公司运营需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员,如果只是口头告诉说公司资金紧张等情况不好,需要裁员?这种是属于辞退还是裁员?

在用人单位濒临破产停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期间,提前30与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报告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后,方可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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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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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12-2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二、公司不得裁减哪些人员
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对于经济性可以裁减的人员,法律虽然已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出于对特殊人群的保护,以下人员是不得裁减的: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3个回答  2020-02-17
  辞退的分类:

  1、即时解除(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预告解除(非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非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它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4个回答  2017-12-25
公司任何的时候都是可以裁员的,
只是裁员的需要给被裁的人补偿的,
所以说,公司一般也不会轻易的就裁员,资金压力也大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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