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进工厂还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如题所述

  劳动者第二次进工厂和新员工入职是一样的,与新员工的区别是重新进入用人单位不能再约定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重新进入工厂上班起的一个月内,用人单位需要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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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8
解答
不知道你说的第二次进工厂是什么意思?
1,如果办理正常的休假或者停职手续,休假结束或者停止结束后上次签的劳动合同还在有效范围内再去工厂上班,是不需要签劳动合同的。
2,如果上次签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或者已到期,还需要续签新的劳动合同。
3,如果第一次是辞职,就说明第一次所签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再进厂就需要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5-10-10
每次都需要,,满意答案请采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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