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同意辞职,也说好下个月准时发还工资,但后来不肯发给我,怎么办?(没签合同的)

是这样的,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了四五个月,也没签什么合同,后来因为家里有事,所以辞职回去了,那时是当天辞职,第二天就回家了,没去上班,这是老板已经同意的了!但是我有两部分资金还在公司里,一部分是公积金(每个月押10%的工资在公司,还有就是剩下的工资),公司说我突然离职,公积金就不能还了,但是工资下个月会全部发还。我也同意了她的做法!
但是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老板都没发给我,我就打电话过去问,她就找各种理由,然后就说工资不能发了!
遇到这种情况我改怎么做呢?

求各位大侠帮忙!

建议与老板再协商协商,告知她,如果不发工资,将向劳动局投诉。这样,或许效果比较好。
如果确实不行,可以在掌握工作情况及拖欠工资的证据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发工资,支付经济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追问

但是我们那个公司发工资都是发现金的,工资条她有打印出来给我看和签名,不过都让她拿起来了,怎么办?

追答

找证据。如工作证件、考勤记录、工友证言等。如果什么证据都没有,她又不承认,那法律是解决不了。只看你的运气了。

追问

我在公司做的东西我都有留着,公司给的通讯录也留着,这些有用吗?

追答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是否采纳,要看法定机关的判断。
如果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需要提供的充分的证据。现在看来你手里是没有的。
所以,建议通过向劳动局和政府相关部门投诉来处理。

追问

我查到了相关条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是这样的吗?

追答

是的,你可以提出此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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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17
收集你在那工作的证据(比如派工单什么的,或者其它可以证明你在那工作的证据),然后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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