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退如何赔偿

我从2012.5月21日到2013.1月31日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大半年,今年在我返回家乡过年之前公司领导向我结算了一月份的工资后以莫须有的理由开除我,并单方面在电话中用口头方式告知我过完年后不用上班。在这大半年的工作期间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如今我准备向劳动局提出申诉仲裁,请问我这种情况如果要单位赔偿应该是哪种赔偿方式?金额大概是多少?怎么一个核算方式?有哪些《劳动法》条款可以依据?
谢谢您

  就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公司以口说无凭的方式开除你是无效的,你在没有得到公司的书面材料前还是公司的职工。因此,你有要求上班的权利,因公司不让上班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2、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公司已经违法在先,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承担法律责任,应当向你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你补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公司向你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3、目前,没有劳动局这个单位。发生劳资纠纷,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或者投诉,电话12333是全国统一劳动监察保障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4、《劳动法》第100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5、公司违法口头开除你,你认为公司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你还可以提起诉讼,将公司告到法院。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劳动合同法》第7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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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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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3-16
第3个回答  2013-02-28
可以要求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即再要一倍工资),可以要求补缴社保或者赔偿单位应负担的缴费金额,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双倍经济补偿金(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工作满半年不满一年的经济补偿金为1个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为你工作期间的平均工资。
第4个回答  2013-02-28
一、可要求单位补缴你入职以来的社保
二、单位未按照法定程序提前三十天通知你,可要求一个月的工资赔偿
三、为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的次月起,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四、要求公司支付给你无故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未满一年的,按两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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