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与公司之前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与公司有一个自愿离职的协议,除非你有证据可以证明你是在重大误解或是被胁迫的情况下写的,否则很难推翻。按照这种情况的,你工龄有六个月了,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按你六个月的平均公司算。
追问我做了电话录音,录音里有明确提到,他们对我采取的是劝退。这样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