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过本人同意强制休年假

如题所述

关于年假,正应了那句话“各有各的烦恼”:有人因为没有年假而烦恼,还有人因为自己不想休,却被公司强制安排休了而烦恼就比如有的公司因为疫情影响到生产经营,导致公司业务量减少时,便安排员工休年假。虽说休年假本是好事,但问题是我现在也没什么事,公司给我安排休了;等我有事的时候,那就只能请事假了。

      这个时候问题就产生了,公司是否有权强制安排员工休带薪年假呢?员工是否有拒绝的权利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参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从本条款中,我们可以解读出以下内容:
      1、年假不是只有员工自身提出申请才能休,公司是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统筹安排员工休年假的。
      从此我们可以看出,公司是有权安排员工休年假的!
      2、公司虽然有权统筹安排员工休年假,同时也要考虑并尊重员工的自主权,但归根结底还是优先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有序进行。
      在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是可以和公司进行沟通的。但如果公司能够证明公司的安排确实是为确保其自身生产经营有序进行而统筹安排的员工休假,而且在员工休假期间正常发放了工资,也就符合了员工享受年假的规定。
      在这种情形下,虽然是公司单方面的安排,但是并不影响员工休年假的事实成立。就达到了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目的。如果劳动者因此为由申请仲裁,那么是不会得到仲裁的支持的!

      总结一下,就是如果公司单方面强制安排了员工休年假,只要休假期间正常支付工资,那就是没有问题的!
      除了这种情形,还有比较常见的年假跨年直接清零、是员工自己没申请休年假导致年假过期等情形,则都是违法的。
      因为如果员工的年假应休未休,根据我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还有的公司会说年假是因为员工自己没申请,所以视同放弃,这也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在年假的休假上,公司占据主导地位,劳动者当然可以主动申请。但如果劳动者不主动申请,公司是有义务安排的。
      如果公司安排了员工休年假,但员工本人表示放弃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就没有什么问题。
      可能有人还会问到,如果我想追索应休未休的年假赔偿,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在这里我们只要证明自己在公司连续工作了多少年,然后说自己没有休过年假就好。

      因为在年假上,公司负有举证责任。比如公司说员工休年假了,那么公司要拿出相关的证据;如果说员工自愿放弃,公司要拿出员工的书面放弃声明才可以。
      最好要提醒广大劳动者一点的就是:如果公司找你签什么自愿放弃年假的声明,一定要不要签!因为前边已经说,如果是劳动者自愿放弃休年假,那么企业就不会任何的赔偿!原因呢就在于这件事上,你很难有证据证明当初自己签这个放弃休年假的声明并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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