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资产负债表年末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还有余额这样的情况允不允许?

我公司今年年终最后两月工资在13年12月份还未发放,会在年底,也就是1月份发放,因此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还有余额,请问这样允不允许? 有没有解决办法?

我公司今年年终最后两月工资在13年12月份还未发放,会在年底,也就是1月份发放,因此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还有余额,请问这样允不允许? 有没有解决办法?
这种情况很正常,没有不允许。没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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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12
你可以把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都转到其他应付款---职工薪酬,明年付的时候就可以直接冲其他应付款了
第2个回答  2014-01-12
允许全年列支12个月的工资,超出部分(不含全年一次性奖励)不允许税前扣除。追问

请具体一点,谢谢

追答

假如企业全年已列支12个月的工资,而有几个月的工资还没有实际发放的属正常情况,但有一点无论是否实际发放,都必须在列支工资所对应的月份申报个人所得税。

第3个回答  2014-01-12
这样允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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