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调动工作地点本人不同意,已签合同是否有赔偿金?

我是一个国有企业的劳务派遣公,今年因与分局局长产生一些矛盾(但是主要原因也不是全在与我),她就像借机把我调到别的地方去,那个地方是在我所在地方的别的区的,所以因家很远。我不想去,应该怎么办啊?如果我因为这个原因不去辞职的话,公司是否可陪我劳动合同违约金啊?
看了下劳动合同了,劳动合同中有写着“如因公司需要员工要服从公司分配“的字样那该怎么办,是不是如果因为不去那里辞职的话就没有违约金赔了啊?

这要看你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条款规定了,如果有“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以合理理由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的字样,那你只能老老实实的服从了。你如果因为这个辞职是不会有劳动合同违约金的。再和分局局长好好沟通一下吧,把话说开了,消除隔阂,千万别意气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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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28
这个劳动法有明确规定,一方要求改变合同内容时,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要求变更方须支付违约金。详情你可以搜索劳动法看看。我去年就争取到了一万元的违约金,虽然不多但是我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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