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公司被卖给另一公司,目前正在交接中,新公司不给我们签合同,仍然履行原公司合同,也不给任何赔偿!

现在公司被卖给另一公司,目前正在交接中,新公司不给我们签合同,仍然履行原公司合同,也不给任何赔偿!请问那种情况下可以得到赔偿?并依据哪个法律多少条款?如果员工不愿意在新公司继续服务,有赔偿吗?依据什么法律,谢谢!

新公司做法合法:新公司承认你们原来签订的合同,并且按照原来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新公司就不需要赔偿。
关于你说的哪些情况下可以得到赔偿:除非新公司不承认你们之前的合同,在合同期内违法辞退等。
如果员工不想在新公司继续工作,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没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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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05
公司的收购是股东之间的事情,和员工没有关系。即使你没有通知公司不想继续续约,也没有什么补偿。

  公司要求员工重新签署劳动合同,一般是需要承诺承继员工原来的劳动期限的,这个劳动期限与未来享受的待遇有关。例如是否可以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来裁员时的经济补偿金、年假的天数等。如果公司不承诺承继原来的劳动期限,则员工可以要求结清以前的工龄补偿,即一年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按照半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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