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进入实审的主动修改

发明专利申请已经公开,也已经提交实质审查要求书,交审查费后收到实审通知3个月内可主动修改,问:(1)可以在说明书添加一些该发明方案的作用原理、技术效果吗?权力要求书也整理,修改理由要逐条说明吗?在CPC客户端,提交什么表格或文件?(2)收到实审通知后3个月内可主动修改,审查员审查4个月,就是要等7个月才能收到审查意见书?

专利申请提交后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修改,但是有时间及修改范围要求,《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
第一款: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第二款: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针对申请文件所有修改,都要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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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03
对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也是申请人可以视需要选择的一项手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允许在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出主动修改;发明专利申请只允许在提出实审请求和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对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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