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进入第二次审查阶段还能申请主动修改么?时限是多少?

如题所述

你好,你这里所说的第二次审查阶段应该是指发明专利的实审阶段吧。对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时间有两个:
1)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时候
2)收到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3个月以内

参考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主动修改)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被动修改)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自行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中文字和符号的明显错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修改的,应当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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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30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人只允许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发明专利申请人只允许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对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主动提出修改。

超过时间只有等被动修改了~~
第2个回答  2010-03-29
你这个专利应该是发明专利来着,内容修改也是小修小改了.大的修改是修改不了,只能就其中语言就性简单删减或者个别词语的修改,技术方案的内容是一点不能修改的.
第二阶段也就是实质审查阶段了,改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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