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3天觉得不合适可以离职吗?已经签了劳动合同

做了3天觉得不适合,可以提离职吗?试用期期间不是提前3天提离职吗?但是合同上说自签约起,若提出离职必须提前45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并做好交接工作,若临时提出离职需以25天薪酬为代价扣除,不知道怎么处理

第1个回答  2019-05-27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内容违反劳动法的属于无效条款。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它合法条款的效力。
第2个回答  2019-05-26
合同对等双方具备约束履约
简单看了表述,用人单位的45天以及提出离职方承担25天薪酬的代价
不违反劳动法及仲裁条例 然而欠考虑3天急提离职 用人单位又无过错!
你执行合同约定吧
第3个回答  2019-05-29
法律责任不一定要负,但你不想做,应该和单位提出书面辞职比较好,否则会有经济纠葛。
第4个回答  2019-05-26
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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