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多没签劳动合同,单位如何赔偿?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1、对于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 ,不缴纳社会保险,国家都有明确处罚规定。根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你可以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离职,要求 解除劳动关系 ,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同时要求公司为你补交工作期间的社保。 3、维权肯定是需要付出努力的,这个要有心理准备。首先和公司协商,要求以上方面的补偿,达不成共识,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申请劳动仲裁 ,这时就需要你提供必要证据材料了,这非常关键,材料充分,肯定是可以赢的。 4、这段时间要有意地收集必要证据:如工资条(最为重要)、考勤记录、工作证、人证物证等等,以书面材料为重。也可以到 劳动监察大队 举报,说公司大多数员工 没签劳动合同 ,他们会到公司了解情况的。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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