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单位开除了怎么办

我是南昌市饮食服务公司下属大集体单位一名下岗职工,在1987年请假到外面打工一直未和单位联系。前几天去单位上找领导,他说:“我在2000年被登报开除,2000年以后单位一直没给我交社保。”这件事我一直不知道,现在单位改制,我有没有资格参与改制?我该怎么办?

你在外面打工,又还在单位挂职,你打两份工是不对的,按说他是可以辞退你的。你被辞退,人家能拿出证据,这是说得过去。
不过,你以前是国营单位的,又是改制,所以你得去问问单位的劳资科,或者去劳动局问问,这上面很多的人都是私企的,接触改制这方面比较少,也不能帮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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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27
找领导问问或请领导帮忙 用钱买点礼物通融通融 绝对行

不行你也没多少损失

别爱面子或不好意思 面子就是一摊屎

只要目的达到了 什么都有了

条条大路通罗马 实在不行 尝试着做其他的
人 活在世上就要潇洒 快乐 有信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0-28
你可以要求单位把当年的决定给你。看看等的是什么报。这是表示单位把开除的决定的送达。应该在规定的报刊上刊登才有效。
现在既然不是单位的员工了,应该不能以员工的身份参加单位的改制。
第3个回答  2020-10-16

如果被老板开除了,一定要这么做 ①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一定要保存全部的打卡记录、工作证,工作服,入职申请、与公司合影等一切能证明你与公司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有了这些证据你不但可以主张加班工资,还可以向企业主张最多11个月的二倍工

第4个回答  2010-10-29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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