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教学目标陈述上存在的问题

如题所述

教学目标陈述模糊不清
目标表述最关键的一点是要具体、明确。样例1中的“欣赏”是描述内部心理过程的词语,“概述”虽然比“理解”更近于外显行为,但仍是笼统的,用这样的动词来陈述教学目标,其难以检测与操作。怎样来陈述目标才可以做到具体与明确呢?
1具体明确的行为动词 行为的表述要说明通过教学后,学生能做什么,一般使用一个动宾结构的短语来表述。如,能操作显微镜;能识别细胞亚显微结构图中的各结构、并说出它们的功能。其中行为动词说明学习的类型,宾语说明学习的内容。
为了便于教学后的评价,行为动词应该避免运用了一些笼统、模糊的术语。如果使用“提高……”、“培养学生……的精神”、“学会……”等行为动词,教学目标就缺乏质和量的具体规定性,评价就无法开展。因此目标所采用的行为动词应该是具体的、明确的、可操作的、可把握的,即应该是可评价的。
样例2中的“引导学生参与科学探究活动”,如果修改为“经历或观察实验的过程,并做好必要的记录”也许更具观测性。同理,“体会到科学探究的乐趣”可以修改为“有兴趣参与课堂探究活动,愿意与同伴合作”。
2规定学生行为产生的条件
条件是指学习者在什么情况下表现行为,在评定学习者的学习结果时,要结合具体的条件。如要求学生操作显微镜,要说明是在教师指导下操作呢,还是独立操作。注意这里的条件是用以评定学习结果的约束条件,说明在何种情况下来评定学习结果。
另外还可以规定符合要求的行为标准,以达到目标的可观测性。标准是指衡量学习结果的行为的最低要求,如,“能在给出的6个分子简式中(教师给的作业练习),准确识别出氨基酸,没有错误”,“没有错误”就是标准。对行为标准给出具体要求,可使教学目标具有可测性。标准的表述一般与“好到哪种程度?”“在多少时间内”等问题有关。
3给出分解的行为样品
老师直接搬来内容标准中的“概述蛋白质的结构与功能”,这样的表述对教学而言,仍然是模糊的,这时给出分解的行为样品,这个目标就变得可操作、可测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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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23
【避免教学目标陈述上存在的问题】教学目标陈述的规范至今也没有公认的、统一的标准,但是它必须符合一些要求:
1、目标指向是学生通过学习之后的预期的结果,因此行为主体必须是学生,而不是教师;
2、目标的陈述主要是为了便于后续的评价行为,因此行为动词尽可能要清晰、可把握,而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无法规定教学的正确方向;
3、有时单靠行为动词无法将目标清晰地表达出来,因此需要一些附加的限制条件,如学习情景、工具、时间、空间等的规定;
4、目标指向全体学生而不是个体学生,同时也是为了便于评价,因此目标的表现程度总是最低要求,而不是最高要求,它只是说明目标所指向的这一群学生最起码达到的标准,它不代表所有学生真正获得的真实的教育结果,前者只是后者的一个部分。
具体地说,教学目标陈述的基本要素有四个:行为主体、行为动词、行为条件和表现程度。如“在3分钟内(条件),学生(主体)能算出(行为动词)至少20道题(表现程度)”。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目标呈现方式都要包括这四个要素,有时,为了陈述简便,可以省略行为主体或(和)行为条件,但前提是以不会引起误解或多种解释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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