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1-23
【避免教学目标陈述上存在的问题】教学目标陈述的规范至今也没有公认的、统一的标准,但是它必须符合一些要求:
1、目标指向是学生通过学习之后的预期的结果,因此行为主体必须是学生,而不是教师;
2、目标的陈述主要是为了便于后续的评价行为,因此行为动词尽可能要清晰、可把握,而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无法规定教学的正确方向;
3、有时单靠行为动词无法将目标清晰地表达出来,因此需要一些附加的限制条件,如学习情景、工具、时间、空间等的规定;
4、目标指向全体学生而不是个体学生,同时也是为了便于评价,因此目标的表现程度总是最低要求,而不是最高要求,它只是说明目标所指向的这一群学生最起码达到的标准,它不代表所有学生真正获得的真实的教育结果,前者只是后者的一个部分。
具体地说,教学目标陈述的基本要素有四个:行为主体、行为动词、行为条件和表现程度。如“在3分钟内(条件),学生(主体)能算出(行为动词)至少20道题(表现程度)”。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目标呈现方式都要包括这四个要素,有时,为了陈述简便,可以省略行为主体或(和)行为条件,但前提是以不会引起误解或多种解释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