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如题所述

现实问题

顾某为某民营小公司的财务,经常被公司总经理要求加班,但从来没有加班费。就在顾某怀孕期间,总经理依然要求她每天加班,顾某感到不堪重负,不愿意加班,总经理称如不加班,就扣工资。那么,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律师解答

要求员工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显然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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