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要交违约金吗

说下我的情况,一个月前在某证券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合同,试用期半年,若半年内不能完成销售任务则不能转正。现在我干了一个月,领到了工资,想辞职,谁知那个经理像疯狗一样,说什么要罚我,要培训费。上班的一个月,只是经常开会而已,这也算培训?由于初次就职,合同没有看清。难道合同约定要交一万违约金我也要交吗?再有,档案和证件都不在公司,但是签了保险合同,签的时候说走了撤销就行,现在又说不行,恐怕要拿这个卡我,我该怎么办?
大家看清楚问题呀!最核心的是,一,我在法律上是不是有利。二,如果我什么手续不办直接离开,回到两千里外我的家里,对我以后会不会有影响!

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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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6

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处理: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依据《劳动合同法》,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一般建议,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者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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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7-06
  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付‍违约金的。
  一、如果你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进行一定的平赔偿的。
  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1、按现行的规定,试用期内辞职不用承担违约金的。
2、《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
三、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

  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第4个回答  2009-10-30
从法律上讲,你在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即可,单位无权卡你。但是你讲你能不能自己走人,我不知道你现在走了没有,如果还没走,建议你立即向公司寄出特快专递,讲明你要辞职的意思,公司收到后三日内你的辞职通知生效。你一定不要自己走,如果你走了,到时候公司不承认你辞职,说你旷工怎么办?
关于约定的违约金问题,因为你没有接受过公司的专项培训,所以一万元的违约金约定无效。你大可不理,他喜欢告就让他告去就是了。
但是公司可能不给你结工资,不给你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没办法,只好申请仲裁要了。你必赢。等你打赢官司后再转移社保关系也不迟。
关于法律规定,主要就是适用西政自由鸟所列举的,我就不为你再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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