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单位缴纳社保的问题。

求助一个关于单位缴纳社保的问题:
事件一:本人于2019年八月底入职某家单位,当时与公司口头约定入职满两年缴纳社保;
事件二:入职以后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在2020年六月签署了劳动合同(当时不懂法,错过了暴富机会);
现在时间是2021年七月末,离本人入职满两年差一个月。
第一个问题:如果今年八月开始公司给我缴纳社保,等我离职以后能不能发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回我入职以来每个月的社保?
第二个问题:如果今年我不提出让公司给我缴纳社保,等我离职以后能不能发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回我入职以来每个月的社保?
第三个问题:如果我现在离职,能不能发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回我入职以来每个月的社保?
本人对这方面不是很懂,麻烦懂法的朋友根据我的情况分析一下,两百份感谢!

第一个问题回答:劳动法规定入职30天内需要购买社保,所以你之前跟单位满两年后再缴纳社保的协议是无效的,你可以随时要求单位补缴过去两年的社保。

第二个问题回答:什么时候都可以提出补缴,当然要在这公司还存在的时候。

第三个问题回答:跟上面一样,可以。

具体做法只是补缴不需要发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只仲裁你跟公司的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存在时间,补缴社保要到当地的社保局投诉就行,投诉成功社保局会给公司发出补缴通知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7-22
首先 答案是可以的。根据劳动法 不管是实习员工还是正式员工,从入职的那天开始就应该购买社保,根据你的情况从去年6月开始的社保是具有劳动合同保护的,在之前的一年时间的社保 需要你提供相对应的工作证明,但不确保能够申办成功。可以确定地是从去年六月底以来的社保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申诉成功的。不管你离职与否都可以向当地劳动局进行申诉。
第2个回答  2021-07-22
1、缴纳社保是国家法律规定,单位说干满2年在缴纳社保,肯定有问题,这点可以直接找劳动监察投诉补缴。补缴社保,仲裁不会受理,找劳动监察或者地税即可。
2、补缴是有时效规定的,劳动监察时效2年,一般2年的问题,可以处理,过了时效,监察可能就不受理。
3、答案同1。
第3个回答  2021-07-22
一、公司怎么给员工交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1、单位应该在注册后一个月内到所在区社保局办理社保登记证. 这是单位在社保的"户口"。(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公章)

2、 办好社保登记证后,你在社保局就知道应该怎样给单位员工办理社保手续了,他们的工作人员会按不同的社保项给你各种表格.回来后向劳资索要填报数据。

3、 如果有的员工以前在别的单位有社保,你要向社保局索要社保转移单,以便使员工原有社保转移到你单位。

4、缴纳社保不能挑着上,必须(也只能)五险全缴。

缴费金额按工资总额算,大约为公司缴纳工资总额的34%, 个人缴纳个人收入的11%.各地也许略有区别,但不会差很多。

二、交纳社保的原则

1、保障性。保障性是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2、法定性。法定性就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自愿。法定性,是实现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生活保障,安定社会秩序。

3、互济性。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

4、福利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

5、普遍性。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一般在所有职工及其供老的直系亲属中实行。

社保的作用在于可以增强社会的稳定性,使居民的生产生活水平有了保障,才能更好的发展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国家对社保的政策调整非常重视,近几年来,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了应对消费能力的提升,定时提高了社保的待遇水平,更好的适应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第4个回答  2021-07-22
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的;(第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益的;(第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第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第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一年的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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