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7-22
事件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均职工入职30天之内办理社保登记,你们的口头约定违法,无效。
事业二:入职30天之内用工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可要求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
问题1:可以要求补缴2019年8月份以来的社保;
问题2:在你离职的一年之内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3:可以。在离职一年之内均可以。
第2个回答 2021-07-22
口头约定,满两年给交社保,这个约定本身就是违法的,为什么要两年,满实习期就应该给交社保,合同先不说,只要干一个月就应该给交一个月的社保,你首先要积累证据,证明你已经干了快两年了,然后要求单位补齐保险,如果单位不同意你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合理合法,你如果自己离职,那么一年一个月的赔偿金好像就不一定能有了,不过保险应该是能补交。
第3个回答 2021-07-23
其实就一个问题,员工入职工作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不论你何时离职,申请仲裁都会支持你补缴社保的要求的。
第4个回答 2021-07-22
根据社保法的规定,只要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就要负责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所以理论上你随时可以起诉单位按照你入职的时间为你缴纳社保。现在法律意义上是站住脚的。但是你有点违背契约精神,因为毕竟你们是商定了入职两年之后交社保。在这期间是不是因为不交社保你得到了一些额外的补偿,如果你们之间有局面的协定,他也每次支付了一些补偿那么将来再申请仲裁和法院判决的时候你的意见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第5个回答 2021-07-22
只要在职职工,公司没有任何理由可以给员工不交社保。签订的不交社保协议是无效的。公司应该从你入职后就给你交社保,协商补缴,如果公司不同意,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