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没提前15天告诉单位扣我的钱合法吗?

我在口腔门诊上班一年又一个月、从上班到现在没有签合同、辞职的时候跟老板说了、老板同意了、后来护长却说因为没有提前15天告诉单位、所以要扣钱、工作的时候没有说过要提前15天告诉单位、扣我的钱合法吗?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相关劳动法规上明确提示,辞职应在一个月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如果你临时辞职又想争取到全部利益时,除了资方愿意给你又是另一回事,但想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回这个钱的可能性不大...
因劳动法毕竟是为了保护劳务方和用人单位的共同合法利益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1-04
  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