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离职8个月,因在职时未给员工签合同给公司造成20000元的赔偿损失.公司可以追究我的责任吗?

我已离职8个月,因在职时未给员工签合同给公司造成20000元的赔偿损失.公司可以追究我的责任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因过错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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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2
都离职那么久了,要追早追了追究责任肯定是可以的,但是
第2个回答  2015-08-22
既然已经离职一般不会,责任是公司不是个人
第3个回答  2015-08-22
你以离职不会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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