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改成外包合同合法吗?

原来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改成外包合同合法吗?

  原来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现在公司要改成外包合同形式的,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因此而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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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您好:
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如果公司因为服务外包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公司是是需要支付您们经济补偿金和代通金的。如果公司紧紧是一个借口,则公司是违法的,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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