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购置的是住宅房,预付时也是住宅房,房产证做下来规划用途是住宅,但是后来发现合同使用年限却只有40年,据说土地使用证还不能做,开发房与国土局还没搞好,当时不知情,在这种情况下,国家规定土地使用证应可以做多少年?具体情况是这样的:一楼是商铺的、二楼是单身公寓、三楼开始是住宅房。谢谢!急
去开发商处问说是按住宅的,去国土办证中心说还未具体收到开发商资料,说房产证做下来是住宅的,那么按住宅,目前土地使用证不知到什么时候可以做,在这种情况下,心里急哦,所以请内容的人指教下,谢谢!还有其他商品房子象我们这种情况也有啊,下面是商铺,三楼才是住房的,可就是可以做70年的哦,我们怕被开发商愚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