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房屋用途非居住,土地批准用途是住宅,请问是怎么回事?

我要买一个二手房,但在国土房管局网站查房产证信息的时候是这样的:

房屋用途:非居住
房屋权属性质:私有
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土地使用期限:这一项空白
土地批准用途:住宅
产权状态:正常

请问是怎么回事?中介说这样房子要补交土地出让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况呢?请达人回答,谢谢!
中介给的解释是,因为小区的临街一面建的都是商铺,所以整个小区的房屋用途当初界定的就是非居住,现在如果要上市的话就要补土地出让金,把性质改为居住,重新获得70年土地使用权,我很纳闷的是房子都15年楼龄了,现在补上土地出让金,难道土地使用权还是从现在算起的70年?

警告!!!
土地性质变更,先要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局来转变土地性质,一般这个很难处理。房管局没有能力改变土地性质,而且现在有很多像你提出的这种案例,房产证上写的土地性质为住宅,而实际查询是工业用地或者其他性质。
就以工业用地来说,工业用地建筑商品房不合法,年限为50年,到期需要提出申请续期,但是很麻烦,如果开发商没有申请或者申请失败,土地国有收回。目前没有相关政策治理,所以工业用地住房处于灰色地带,使用期内拆迁会按工业用地补偿方案来赔偿,使用期后风险最大,也就是房子是你的房子,地不是你的地了,当然这里的地,指的是你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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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07
国土房管局网站查房产证信息?既然是国土网站应该查的是土地证信息啊?有点疑惑。

土地既然是出让的,就不会没有使用期限的。中介也是依据这个才提出要交土地出让金的。所以问房主应该是比较清楚的,房屋的土地性质到底是不是出让的?如果真有买的打算,可以让房主携土地证和你一起去土管局调档案查询,那样的信息才是最完整的。

土地的使用期限是以交出让金为准的,即使已经住了十五年后交出让金,仍以交完后认定70年。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04
在土地局网站上查到的房屋用途方面的信息不一定准确。
到房地产管理网站查一下。
《物权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经申请可以顺延。
第3个回答  2010-07-31
违规建房啦 ,改变啦土地使用性质。
第4个回答  2010-07-31
去建委或者房管科问问肯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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