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规定,聘任制公务员实行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章规定了公务员职务的选任制和委任制,以及领导成员职务的任期制。在公务员职务的任免上,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委任制公务员在特定情况下需要任免职务,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务员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七章则详细阐述了公务员职务晋升的条件、程序以及方式。公务员晋升职务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格,并应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程序包括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和履行任职手续。此外,还规定了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的参照程序。
在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通过竞争上岗或者公开选拔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对于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还应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在纪律处分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公务员违纪违法的,由处分决定机关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以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机关不得因公务员申辩而加重处分。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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