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要拆迁,有房产证无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偿

我家有一处房产需要拆迁。有房产证但是无土地使用证(原因是当时因疏忽错过办理的时间了)。不知道这对拆迁补偿有什么影响吗?如果需要补办需要走怎样的程序?另外我还担心因为拆迁补偿,相关部门会不予受理,那样是否可以依法追究其不作为的责任吗?
另外,本套房子出租给他人作为经营使用。不知道拆迁时我们能否享受相应补偿,如果有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谢谢!
需要补充的是,该房产还有院子,这部分面积如何赔偿,是不是没有土地证就无法赔偿。关于该房产租赁经营,按相关规定不是有“事实营业补偿”吗,如果我们和房客达成一致意见,是否可以享有补偿。如果有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谢谢!

第1个回答  2011-07-18
可以补偿,补偿的是你的地上附作物的费用。
你可以拿房屋去估价,但是土地使用权价值部分就没办法算了
院子的话只能用造价和成新率算。
第2个回答  2011-07-20
拆迁补偿与土地使用权证无关,所谓补偿也是对地面上房产补偿的,土地使用是不赔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既是有房产证就等于承认你可以在原来土地上建筑使用,物权法有相关规定。相关部门是不能以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借口拒赔的。
至于租赁户无权与你分配赔偿款。但在租赁期间内,你可以做适当协商关于装饰设备的理补。
屋顶廊檐部分有赔偿,至于院子地上没有建筑物是不赔偿。
“按相关规定不是有“事实营业补偿””上有赔偿。这称为“过度安置”补偿。
第3个回答  2011-07-22
房证和土地证有一个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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