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当时口头说的离职直接走了 现在三个月 公司一直没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还说算我旷工三个月要我赔偿?

说这三个月都算我自离造成的损失要我赔偿这三个月的损失 请问这个是要赔偿吗?那如果他一直不解除 我不是一直算旷工吗不是一直要赔偿自离造成的损失吗?求解

劳动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三:一是有违法行为或者违约行为,即存在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或者竞业限制的行为;二是损害事实,即劳动者的违法或者违约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三是损害事实与违法或者违约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即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或者竞业限制的行为和用人单位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三者缺一不可。
你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总结下。考虑到社保关系、人力资源备案等事宜,建议你与公司好好协商解决。以后想要离职的话,建议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做好工作交接,社保转移、离职证明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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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28
你有没有工作交接,公司这三个月有没有给你交社保,有没有给你发工资,如果没有那么你也没必要提供劳动。都是相互的。你可以据理力争!追问

工资应该是不会有的吧...毕竟都没去上班..

追答

那你怕啥?

公司不发报酬,你为啥提供劳动。让公司随便告,你等着他们

第2个回答  2021-02-28
这个你鲁莽了。应该提交一份书面辞职报告的。现在比较麻烦的是你留在单位的一些后续手续比较难办了。比如你还有的工资啊,押金等等。还有社保需要转接。当然,你这些不在乎或者没有的话,就不用理公司了。
第3个回答  2021-02-28
按了犯合同法的规定自离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是非法的自离的人要承担所造成的是一切损失赔偿的责任你说得对如果你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就按旷工计算追问

那如果我一直没去办劳动合同解除 那就可以一直要我赔偿一个月工资?一直累计?相当于我给他发工资?

追答

你说得对

第4个回答  2021-02-28
其实公司即使要找你赔偿损失,也是鞭长莫及呀,你又不在公司上班,还没有工资在公司里,公司拿你也是没有办法,公司如果起诉你,也不会受到法律支持的,没事的,既然走了,什么就别怕,但话又说回来,做事还是按规矩办理,就少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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