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实行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只要您和朋友们签署有股东出资协议,订立
公司章程,并申请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那么您就是公司的股东,您认缴出资90万,出资比例30%。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破产,而您并未履行出资义务,您必须补缴您认缴的出资90万,作为公司破产清算财产,即您作为未缴出资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您补缴出资90万后无需再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另外一种情况是:假设您对您成为公司股东并未知情,是您朋友冒用您的名义出资并将您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您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冒名登记行为人即您朋友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法律、司法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