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注册资金没有到位,无法偿还债务,法人和股东将分别承担什么责任?

如题所述

公司破产,注册资金没有到位,无法偿还债务,法人和股东将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如下:

1、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乱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乱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乱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乱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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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01

公司破产,注册资金没有到位,无法偿还债务,法人和股东将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如下:

1、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扩展资料

企业法人和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况如下: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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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股东仅以出资额(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这就是法律对股东责任的规定。
法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然无限责任并不意味着都能偿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11-09
注册资金认缴没有到位额度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偿还责任。
第4个回答  2016-11-09
你好,应该在其认缴的注册资金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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