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倒闭,但是注册资金未全部到位的话,将负什么责任

我在一家外资企业上班。有些问题想咨询下大家:如果公司因经营不善而倒闭,同时注册资金也未全部到位。请问对外欠的债务怎么办?员工的工资怎么办?拖欠的加班费怎么办?法人或股东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还有其他哪些法律责任?
能否请熟悉法律的朋友们详细解答。非常感谢!

第1个回答  2008-10-22
1.公司倒闭的,要进行清算.在清算过程中,股东没有缴足的数额要继续缴足.(比方说,公司章程上写的该股东认缴额是1000W,那么如果他只交了500W,公司倒闭了,那么现在仍然要继续交,补满为止.)

2.你们职工的工资,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全部由公司破产财产支付.顺序排在第二位.即,公司破产财产支付完清算费用之后,就到你们了,把你们的钱全部偿清之后,才到各项税款.所以你们不必担心.

3.你们要担心的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在清算过程中,公司的资产已经完全无法清偿的话,那么在支付完清算费用之后,就注销登记了,你们就拿不到钱了.但是这样的情况还是比较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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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最近正好要考公司法,所以对这块很熟悉.

参考资料: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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