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中给概念下定义方法有哪些

如题所述

1、直觉定义法
  直觉定义亦称原始定义,凭直觉产生的原始概念,这些概念不能用其它概念来解释,原始概念的意义只能借助于其它术语和它们各自的特征给予形象的描述.如几何中的点、直线、平面、集合的元素、对应等.原始概念是人们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对一类事物概括、抽象的结果,是原创性抽象思维活动的产物.直觉定义为数不多.
  2、“种+类差”定义法
  种+类差”定义法:被定义的概念=最邻近的种概念(种)+类差.这是下定义常用的内涵法.“最邻近的种概念”,就是被定义概念的最邻近的种概念,“类差”就是被定义概念在它的最邻近的种概念里区别于其它类概念的那些本质属性.
  例如,以“平行四边形”为最邻近的种概念的类概念有“矩形”、“菱形”,“菱形”的“邻边相等”是区别于“矩形”的本质属性,“邻边相等”就是“菱形”的类差.我们先看几个用“种+类差”定义的例子:
  等腰梯形是两腰相等的梯形.
  直角梯形是有一个底角是直角的梯形.
  等腰三角形是两边相等或两角相等的三角形.
  逻辑上还可以通过总结外延给出定义.例如:“有理数和无理数统称为实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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