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a公司被b公司收购,我与a公司的劳动合同未到期,而b公司让我与c公司签订劳务派遣,我应该怎么做呢

本人与a公司的合同没有到期,b公司将a公司收购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人的合同应该有b公司继续履行。
但b公司与我解除合同后并没有作任何补偿,就将让我与c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我想知道b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如果协商不成,我应该如何保护自己。作劳动仲裁的话赢面大概是多少。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b公司在收购a公司的情形下,a公司的相关权利义务由b公司继授,也就是说你与a公司的劳动合同由b公司继续履行。
b公司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是一种违法行为,依据现行劳动合同法,你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b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金额为一般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举例说明:如果你的工龄是3年,那么你的经济补偿金为3个月工资,赔偿金也为3个月工资,一共6个月工资。
现在你要做的事情是:1、拒绝与c签订劳务派遣协议;2、依法提起仲裁,明确仲裁请求是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仲裁的赢面为100%,前提是你说的情况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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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8-06
肯定错误,仲裁的话赢得几率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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