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离职,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呢?

如题所述

    给公司发书面文件,邮件或者EMS,也可以两者同步操作,要求公司给你出具书面并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

    书面邮件大致内容:某某公司,你好,本人自XX年XX月XX日入职贵司,一直从事XX岗位,因个人原因,于XX年XX月XX日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离职,并按公司规定及要求办理了工作交接及相关离职手续。

    现本人请求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规定为本人出具书面离职证明。若逾期未出具,本人将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申请人:XXXX日期:XX年XX月XX日你自己必须记得保留发送邮件或者EMS的记录,还可以发短信、微信给公司HR,内容相同即可。

    如果你在发完这封书面邮件和EMS后,公司在15日内仍不给你出具离职证明,那么你就实名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只要你实名举报,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一定会受理,只要受理,劳动监察就会要给你相关回复。你实名举报时可以将自己曾经给公司发的书面记录复印件一并提供,以作证明。

    如果劳动监察大队不帮你解决,就是他们的不作为,所以相信肯定能得到解决,除非你在办理离职手续上存在瑕疵。例如你没有依法提前30天(已过试用期的员工)提离职,本身你自己存在违法情况。那么公司不给你开离职证明还是有道理。

    或者还有一种情况,你是自动离职,就是那种不辞而别,什么离职手续、物品交接手续都没有办,然后某天突然跑到公司要公司给你出具离职证明。如果是这种情况,你必须要重新办理工作和物品交接,办完才能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

    如果你不是上述两种情况,那么公司就有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办理离职证明。如果不办,公司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如下: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法条解读:如果你依法办理了离职手续及按公司规定办理了工作交接,拿到某公司的入职通知,但对方入职通知中明确规定了需要离职证明,现因你原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导致你不能按时入职,或者这份工作机会错失,那么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入职通知中薪酬待遇赔偿你的经济损失,同时还可以要求公司依法给你出具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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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30
首先跟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公司坚决不给开,可以对公司进行劳动仲裁,由相关机构跟公司进行沟通,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2个回答  2021-05-30
如果这个时候公司不给自己开离职证明的话,那么应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毕竟离职的时候公司是一定要发离职证明的。
第3个回答  2021-05-30
首先不要擅自离岗,以快递的方式将离职报告书寄到公司,保存单据。一周后询问离职进程,一个月后自行离职,并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公司不愿意就根据单据,与公司进行仲裁
第4个回答  2021-05-30
公司是没有权利不给开离职证明的,您可以向工会和劳动仲裁部门反映,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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