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调岗逼迫员工辞职怎么办

如题所述

1、公司常用逼员工自己辞职的手段不外乎几种:

A、调岗

B、调离原工作地区

C、减薪

D、安排加班,或者增加工作量

2、调岗需要有员工本人的同意,如从内勤调整到外勤岗位,或者从行政岗位调整到生产岗位,不经本人同意就调整时违法的。你本人可以不同意,公司如果以此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的。

3、调离原工作地区,要看《劳动合同》中原规定的工作地点是什么。而且地域范围不能太广,比如工作地点写个“河北”或者“公司所在地区”等,劳动法是不支持的。

但是如果不是相距太远,比如从某个区的南面调动到北京,而劳动合同里面也规定了在这个区,那就没办法了。

4、减薪,这个是很难办的事情,很扯皮。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允许无故减薪,但是公司可以找出很多理由,比如你无法完成当前岗位的工作等等,这个需要扯皮了。要看法院,仲裁怎么认定。

5、安排加班,这个好办,给加班费就好说。增加工作量,这个比较难办,比如你原来干的活不多,现在给你增加了一些任务,也算是你本职工作的一部分,只要不是太离谱就不能算过分。如果把其他员工的工作量加给你,这倒好办,去仲裁就好。

6、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如果公司给你签订“调岗通知书”之类的,先不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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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5

企业以调岗的方式逼迫员工主动离职,如何正确应对?学会有法可依

第2个回答  2017-11-16
用人单位调整岗位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拒绝。

工作内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般而言,调整岗位应当协商一致并变更合同,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二)项和各地司法实践,属于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岗位,属于用工自主权,劳动者应当服从:
一、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
二、调整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且调整后劳动条件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和其它违法情形的。

用人单位调整岗位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拒绝,强行调整岗位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一)项规定以“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立马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一次性结清工资,并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2012年6月21日
22.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且不具有上款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超过一年未明确提出异议,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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