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9-28
从问题详情来看,09年在老宅基地上翻建了房子,土地批复是母亲的名字,从法理上来说,谁出钱修的房子,土地批复给谁,谁就是房产,土地使用权的主人。
其实文中的本意是问,谁有权利分宅基地补偿款。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你,你母亲还得加上奶奶。至于奶奶的其它子女,原则上没有继承权。
第2个回答 2021-09-29
爷爷去世了,爸爸在爷爷的宅基地上新的房子,只要是父亲的子女都有继承的权利,再说一点就是,只要是父亲,孩子都有继承权利
第3个回答 2021-09-28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的父亲已经去世了,而你的奶奶还健在,原来的老宅基地,09年重新翻盖了一下,拆基地的名字是你母亲的,但是现在有偿转让给了工匠,而你的奶奶也想分有偿补助的钱,我认为你的奶奶也是可以得到补偿的,具体的分配方法应该有你的母亲为主,你和你的奶奶可以分得另一半的。
第4个回答 2021-09-28
爷爷去世,爸爸在爷爷的老宅基地上重新翻建别的子女,当然也是有继承权利的,因为虽然是你爸爸重新翻新建的但是这样的老宅基地,其他子女也是有继承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