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客,租期未到,房东带人来看房合法吗?

因为租的半年期,我提前15天跟房东打了招呼说不继续租房了,
他第2天叫人来看房,打扰了我的生活,我没给他们开门,不
让他们进,我的租期是15天后才到。。
请问房东的做法对吗?他只是想快赚钱。
我的做法是保障自己利益。

懂法的来说下。
什么叫 叫我继续住就合法。。看房妨碍了我的生活,我在睡觉,他要来看房。。我没义务尽这个权利。

房客租期未到房东带人来看不合法。因为没有经过承租人的同意私自进入是违法的,但是承租人可以和房东协商看房时间或者要求退租并让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租赁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如下:1、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2、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3、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4、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5、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6、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7、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8、其他事项在合同中,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风险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8-27
当然你对!
既然还在租期内,而且你是给了租金的,那么这段时间内这个房子的使用权就在你那里,哪怕就是房东要进去都得事先征得你的同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8-27
体谅一下嘛,他是为了你走后别人马上可以住进来,这样不损失啊,法律也要有人性的一面才好
第3个回答  2007-08-27
让你继续住就合法。看房没什么不合法的啊
第4个回答  2019-08-18
你可以不开门,这个合法。但不合理。看来你是个不讲理的人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