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在未告知租客的情况下私自带人来看房犯法吗?

我提前一个月跟房东说了退房,还差十天的时候房东带人来看房,那天我在家,但是她根本没有打电话告知我,直接带人过来,从早上10点到晚上7点带了四五次人来看,我觉得很烦但是也忍了。可是今天晚上我下班回家之后发现家门口有烟头,我是女生自己是不抽烟的,所以怀疑是房东白天趁我不在家带人来了,打电话跟房东说我不在家别带人进来,房东还直接骂我哦你不在家我就不能带人来看房了?什么道理!然后吵了几句直接挂我电话。快九点的时候我在洗澡,她又带人过来了,又是没有提前告知我,我在洗澡就没有出去给她开门,然后她在外面很大力的敲门大喊,还想直接开锁进来但是我反锁了,我感觉很没有安全感和隐私权,请问房东这样做合法吗?(合同上面写最后一个月要搬走必须在28号之前,我以为是这里已经留了两天给她找房客了,这两天是算我租金的)

房东在未经你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带人看房的确已经构成违约,因为合同没有到期之前,房子的居住权还是在你这里。你可以和房东协商拒绝他私自带人看房,如果对方拒绝,你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他支付违约金。

双方的租房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在平等、自愿、合法原则下签订的。按照《合同法》规定,该租房合同是有效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均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

以上述的纠纷为例,作为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是否继续续租,是合法的,也是符合双方的合同约定的。

扩展资料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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