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寒假有合同兼职受劳动法保护么?劳动法有没有规定我们的工时?

我和同学寒假在超市做兼职,有合同的,工作形式是计时工,就是按小时计算的。同学说超市那边说工资以每个月不超过100小时来计算,也就是如果这个月做了105小时,最多只能算100小时的工钱。但是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合同里没有这个规定。请问对方超市能不能这么做来限制我们的工资?劳动法怎么规定的?我们的工作时间受限制么?如果受限制了,那我们多工作的超过部分怎么算工钱呀?

兼职受劳动法保护,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每日工作不超4小时,每周不超24小时。如果超过标准可以要求单位在月最低工资标准上按月计酬,或在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之上按小时计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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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02
1、大学生寒假有劳动合同兼职受劳动法保护的,如果以学生身份实生的,劳动法就保护不了你们了。
2、《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2-02-08
计时工也有用工协议的,已协议为准,小时工资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相比对方小时工资,2者价高者为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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