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了,签订了劳动合同,上了一天班,就不想做了,已经旷工两天了,要不要回去写辞职书?烦啊

如题所述

  入职了,签订了劳动合同,上了一天班,就不想做了,已经旷工两天,不需要写辞职书,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出离职的,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就是说劳动者打个电话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注意保留录音便于可能出现的纠纷处理)。
  劳动者只上了一天,社保也没有缴纳,一天也没有多少工资,加上劳动者旷工两天,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肯定会扣去一部分工资,所以劳动者辞职不辞职没有实质的意义,因为已经旷工两天了,已经有错在先,再通知用人单位无多大意义。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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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7
你也是属于比较任性的,不过既然都矿工两天了,那工资你也就没有打算要了,那就直接不去算了,社保什么的都没有交,辞不辞职业是无所谓的了,没什么影响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8-27
成年人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吧。做或者不做,你开心就好。
第3个回答  2015-08-27
这么任性 赶紧辞了 就冲 旷两天 你也呆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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