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3-06
走自己的路,让单位郁闷去吧。
随时都可以的,单位拦不住你的,如果到时老单位不给你发工资,你完全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去告他,而且一告一个准。
上多少天班,拿多少天工资,只是没有经济补偿了而已。
至于那个提前30天,完全可以忽视。
我只要说:“一个月前我就和领导说(写)过辞职报告了,当时领导把它给扔了。”
这里不是劳动者举证,单位也是无法证明,你怎么就能说我讲的不对。
第2个回答 2012-03-06
试用工辞职提前3天通知单位,正式工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这是劳动法规定的,虽然你有劳动合同,但是你先看看自己属于哪一类职工吧,如果是正式工,那么你老板的要求是合理的。
第3个回答 2012-03-06
应该提前30天的,你领导的要求是合理的
第4个回答 2012-03-06
法律规定必须提前30天提出,建议还是和单位好好商量一下,请事假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
单位没有过错,不应该去劳动局告。
作为一个负责人的员工,应该把先前单位的工作交接好以后再离职,这样新的单位也不会低看你的。我想任何一个单位都希望找到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第5个回答 2012-03-06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您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