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
根据残疾人保障金计算公式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公式:该年度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安置比率0.8%-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上一年度月社平工资*60%*(1-减免比率)。
有关填报数据口径解释:
缴费年度:当年应申报缴纳上一年度,即2006年应申报缴纳2005年度应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
指整个缴费年度在职职工按月汇总人数之和。
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该数据由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提供,各单位务必认真核对是否准确。
减免比率该数据由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提供,请各单位务必认真核对是否准确。
安置比为为0.8%(依据政府府〔2006〕126号《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第五条)。
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及减免比率数据有疑义的,也可进一步联系当地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其他注意事项: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进行申报。通常当年8月至次年7月期间,只能申报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电子申报户可直接通过网站进行申报。但需注意的是:同一缴费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果已申报过的,网站不能再进行二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