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做了两个月没有签合同,然后被辞退,请问有什么赔偿吗

如题所述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你所在的用人单位已是违法用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赔偿。
  如有争议,你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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