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甲方工作,甲方要让我重新于另一家公司签订外包合同,如何要求经济赔偿?

我于2010年5月1日被A公司派遣到B公司工作,由于B公司政策变化,要在2019年12月底之前让我与C公司重新签订合同,以外包形式继续在B公司工作,职位不变。我和A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到2020年5月1日,届时我已经以劳务派遣方式在B公司工作10年,工龄10年,请问这种情况下:
1. 无论是否继续在B公司工作,我可以要求劳务派遣A公司赔偿我经济损失吗?如果可以,如何赔偿?有相关的劳动合同法可以作为依据吗?
2. 如果不可以获得经济赔偿?理由是什么?
3. 如果不选择和C公司签订合同,B公司可以随便将我退回到劳务派遣公司A吗?
4. 如果2020年5月1日我和劳务派遣公司A的合同期满,A公司不继续和我续签合同,我可以要求N倍经济赔偿吗?

第1个回答  2019-12-29
1.不能。
2.A公司从法律上讲是你的用人单位,非A公司主动与你解除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可以。B公司从法律上讲是用工单位,可以将你退回用人单位。
4.可以。
第2个回答  2019-10-22
如果你要赔偿一般是你的年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多岁如果你要实现维权的目的必须到当地劳动保障局告甲方违约因为只有违约才有赔偿违约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2-29
不满意工作环境的话,可以不签约,这个是不能告对方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