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后来我说辞职,公司老总不愿意,说我是擅自离职,而且说工资不给了,怎么办?急

当初公司招聘的时候承诺每周休息一天 交五险,可是试用期过了 什么都没有!早八晚六,没有周末和节假日。干了三个月半后,我提出辞职,老板 以我 不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为理由,说我是擅自离职,工资不给了!好冤枉!!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这样的案件关键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劳动仲裁期间,你可以去新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百度空间及QQ日志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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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4
这种情况你只能到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保护,但说实话很麻烦的,建议你还是跟公司好好商量一下吧,不知道拖欠你多少钱?不多的话更不要走法律程序了,犯不上吧追问

压了一个月的工资,老板欺负外地来打工的小姑娘,说不给就不给了!上班的时候公司食言在先,后来辞职 就用各种理由克扣工资,不争馒头也要争口气

第2个回答  2012-06-14
你是应该提前30日通知公司辞职,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单位就应当付给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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