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与公司签合同,底薪1500+2%的提成,如果没达到业绩的60%,底薪只有1200+1%的提成,但是合同上没有

但是合同上没有注明,请问公司能这样做吗

  1、我个人认为:
  您的情况属于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您可以与用人单位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只要1200元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法的。
  2、具体依据法律条款如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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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5
如果你和公司的合同上有底薪1500+2%的提成条款的,而对业经又没有明确规定的,公司在你没达到业绩的60%,只给你底薪1200+1%的提成,则构成违约。追问

谢谢

第2个回答  2012-06-15
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纵横法律网-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于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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