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曹雪芹原著《红楼梦》后四十回

听了刘心武讲解的红楼梦,也知道脂砚斋看过原著后的一些评语。没有曹的后四十回原著,有脂砚斋的对《红》的解说也行,请问哪有详细的?

因为续书严重违背了曹雪芹的原意。宝玉游太虚幻境时,曾聆歌《红楼梦》,其中有一曲: [收尾飞鸟各投林] 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这曲总写了宝玉和金陵十二钗的不幸结局和贾府最终“树倒猢狲散”的衰败景象,根据红学家的探佚,曹雪芹原稿是这样写的:宝玉因抄家而陷入牢狱之灾 ,与黛玉长期分离。黛玉为思念心上人,日日以泪洗脸,终至泪尽夭亡。脂批也透露,贾府“事败抄没”后,“子孙流散”,“一败涂地”。宝玉则“悬崖撒手”,“弃而为僧”,叛离了封建家庭。这与曲终所云:“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完全吻合。而高鹗所续写的宝玉中举,贾府“沐皇恩”,“延世泽”,“兰桂齐芳”,“家道复初”等,显然与曹雪芹原意不符。 其实,高鹗的失误在各处都有明显体现。比如,他写黛玉因宝玉娶宝钗而怨愤至死:她“心头口中一丝微气不断”,“喘成一处”,“出气大入气小”,“直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两眼一翻”……硬生生地都把人给丑化了。犹记第六十六回,尤三姐因柳湘莲误以为她也是淫荡之辈,退还定礼并羞而自尽。曹雪芹是这样写的:“(尤三姐)一面泪如雨下,左手将剑并鞘送与湘莲,右手回肘只往项上一横。可怜‘揉碎桃花红满地,玉山倾倒难再扶’,芳灵冥冥,不知那边去了。”寥寥数语便勾勒出一个刚烈的女子形象,使人黯然泪下。况且绛珠仙子(黛玉前世)因感神瑛侍者(宝玉前世)浇灌之恩,为还泪债才跟随他下世为人,所以最终应是泪尽而亡。而在高鹗笔下,黛玉死前不但没流一滴眼泪,还是含恨而终的,倒是宝玉“放声大哭”,“哭得死去活来”。难道说是黛玉泪债还过了头,还要宝玉再还些给她吗? 又比如,在宝玉游太虚幻境时曾在“薄命司”“金陵十二钗正册”中见到上面画有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作泣涕之状,后有诗云:“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这副画面暗示了探春的远嫁,犹如断线的风筝,一去不返。并且“船中有一女子作泣涕之状”,说明她非常悲伤,但续书中却是探春以“纲常大体的话”,劝众人不要感伤,之后便放心离去。显然与原著不符。 宝玉还在“又副册”中见到上面画有一簇鲜花,一床破席,也有几句诗,写得是:“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这是袭人的判词。画面寓“花气袭(席)人”四字,隐花袭人姓名。优伶指的是蒋玉菡,公子指贾宝玉。根据脂批,袭人出嫁先于宝玉出家,所以有末尾两句判词。但续书中写她在宝玉出家后才“不得已”嫁给蒋玉菡,显然也与原著不符。 诸如此类的错误还有很多很多,造成这种结果的根本原因是由曹雪芹、高鹗二人的家世不同所造成的。曹雪芹家道中落,因而对社会的腐败看得非常透彻;而高鹗是官宦家的子弟,因而思想觉悟就达不到曹雪芹的程度。曹雪芹写的小说是镜子,而高鹗的续写就完全是爱情小说了。所以他追求世人所喜欢的“大团圆”的结尾,最终让贾府“家道复初”了,可见他在写到宝玉出家时也是怀着十二分的遗憾的。所以续书无论思想或艺术较之原著,已大相悬殊,但是与同时或后起的续书相比,还是有它存在的价值的,所以至今仍能“附原著以传”。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7-19
长期占据红学研究界的一种观点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是由高鹗续写,兰州商学院教授夏和等人研究发现,《红楼梦》一百二十回由曹雪芹一人写成,并不存在续书之说。 “高鹗续书说”最早由胡适先生提出,他认为小说中的诗词是在暗示人物的命运和结局,而实际上有些人物的结局并不按照诗词所预言的那样,所以他提出小说的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有明显的矛盾,进而猜测《红楼梦》前后两部分可能由两人所作。而高鹗的同年进士张船山在《赠高兰墅鹗同年诗》题解中写道:“传奇《红楼梦》后四十回俱兰墅所补。”于是胡适便将补书的作者锁定为高鹗,这种观点提出后长期被人们所接受。 夏和教授与妻子花美云及儿子夏雷在两方面作了研究,确定了《红楼梦》的写作由曹雪芹一人完成,与高鹗无关的观点。一是他们用了16年的时间把1959年山西发现的《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简称《红楼梦稿》)与其他所有版本进行了对照,他们发现,《红楼梦稿》才是曹雪芹的手稿本,其他所有版本都是曹雪芹在这部稿本上一边修改一边由不同的人抄录出去的。由于全书修改的时间很长,抄出去的版本就很多,作者大的改动共有4次,相应的版本就有4种,脂胭斋本、甲辰本、程甲本和程乙本,这就推翻了俞平伯在《红楼梦稿》一发现就作出该稿本是多种版本汇抄本的断言。第二是夏和教授对全书语言进行了研究,他发现全书一百二十回通用的写作语言是南京话,例如把“烫伤”写作“(汤下加皿,音dang)伤”“都来了”写作“多来了”等,这些南京方言符合曹雪芹世代居住在南京的实际,而东北人高鹗是写不出来的。 夏和指出,《红楼梦》的人物是“石有三面”的,并没有简单化、概念化的毛病,人物的性格与命运在不断转化、不断发展,诗词的预言与故事结尾也就没有矛盾。另外张船山题解中的“俱为兰墅所补”指的是高鹗对《红楼梦》作过简单的补缀所形成了“程高本”,胡适以此断定小说后四十回为高鹗所写是不符和实际的。 夏和教授一家还对曹雪芹的手稿进行了原样恢复的工作,他们用各种印刷字体和符号再现了稿本的4次修改过程,让人们能够感受到手稿的风貌,体会作者令人拍案叫绝的改文。目前恢复后的手稿已由兰州大学出版社出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