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我的上司是我妈妈朋友的熟人,我是托关系进去的,我上个月大概10号的时候,我打电话给她说要辞职,当时在电话里答应了我。后来12号她又劝留下来,她说把这个月干了再说吧!我当时答应了。但是我想了下,确实觉得不想做了。第二天我就还是给她说我要辞职,叫她尽量早点招人,招到我就可以走了。但是都一个月了,期间她并没有去招人,而且公司除了她不知道我要离职的事情。昨天我问她我什么时候可以走,她说必须做到这个月底,我说我上个月不是已经说了要辞职了吗?她说的是你没有交辞职报告就不算。我今天没有去上班,我真的有点气愤,我就觉得因为是熟人很相信她。以为口头上说一下就可以了。结果还给我来这套!我们公司是押了一个月工资的,大家说我上个月的工资拿得到吗?听她昨天的口气应该是不想发给我,怎么办呢?大家说是我不对还是她不对?是我违反了公司制度吗?
劳动合同签了,但是劳动合同上面都是写的无关紧要的东西。没有写底薪多少,辞职要提前一个月之类的。而且我上了3个月班了。劳动合同签了一直没有把我那份拿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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