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卫又称正当防卫。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下列五个要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
一、起因条件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一般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也包括一些侵害人身财产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害行为,一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
二、时间条件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
三、主观条件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
扩展资料:
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无限正当防卫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正当防卫
当一个人受到他人的即时非法打击并没有机会为其抵抗打击而诉诸法律时,而对侵犯者采取合理的武力打击以防卫自己不受身体伤害(对自己身体、财产、权利等的保卫自卫行为自卫战争),其在这种情况下对加害人的打击是合法的,不成立任何犯罪。即自卫。
自卫中的武力行为的使用,必须首先具有对方的暴力行为,或至少自卫者合理地相信他人的非法暴力行为的存在。非法的暴力行为一般包括犯罪行为,如谋杀、非预谋性杀人、企图的谋杀的殴击、袭击等,和侵权行为(一般是殴打和恐吓),对合法的武力不能使用暴力进行自卫。
扩展资料
国际自卫(自卫权)介绍——《联合国宪章》——第51条:联合国任何会员国受武力攻击时,在安全理事会采取必要办法,以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以前,本宪章不得认为禁止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之自然权利。
会员国因行使此项自卫权而采取之办法,应立向安全理事会报告,此项办法于任何方面不得影响该会按照本宪章随时采取其所认为必要行动之权责,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
安全理事会对于任何国家采取防止或执行办法时,其他国家,不论其是否为联合国会员国,遇有因此项办法之执行而引起之特殊经济问题者,应有权与安全理事会会商解决此项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联合国宪章——第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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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自卫又称正当防卫。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行为发生时,可以正当防卫,但是必须针对施害者本人,并未防卫程度应压制暴力既可,否则会构成防卫过当,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