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85条里提到的劳动行政部门具体指的是谁?劳动仲裁委员会算不算劳动行政部门?

如题所述

劳动行政部门指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与劳动局合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行政部门。追问

是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裁决支持我的向公司讨要销售提成的要求,但是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我准备反诉并要求公司加付赔偿金,但是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这必须得有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支付而公司拒付的程序,法院才会受理,既然公司提起诉讼,表明其不愿给钱,而仲裁委员会如果是行政部门的话,那么我的反诉请求法院应当会受理了?

追答

当然能受理,行政机关做出的裁决如果当事人拒绝执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你所说的反诉并要求公司加付赔偿金可能需要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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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1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具体指是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委员会不算劳动行政部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22
指的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及局、厅和部。你可以直接依据第85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经济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12-07-21
劳动行政部门指的是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4个回答  2012-07-21
指劳动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算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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